(一)空间独立。场所安全舒适,既可提供单独的房间,也可在职工之家内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或在原有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的基础上升级改造。
(二)安全舒适。作为孕期女职工休息的公共空间,爱心妈妈小屋应设在方便女职工使用、空气流通的区域,尽量做到相对安静、温馨舒适,确保私密、卫生和安全,有利于促进母婴健康。
(三)统一标识。省总工会将统一设计制作标识,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申请领取,在醒目位置悬挂,便于女职工识别。公共场所建立的“爱心妈妈小屋”(商场、车站、机场、医院、社区等)应设置明显的指示(引领)牌。
(四)专人管理。应配备专人或由受益对象轮值进行服务和管理,每天清洁打扫并建立登记制度。
(五)一屋多用。“爱心妈妈小屋”可作为孕期女职工的休息场所,供孕期女职工放松心情、调节情绪;也可用于哺乳期女职工哺喂、经期女职工清洗或工间休息,使女职工能够更加舒适、私密的应对特殊时期。还可定期举办孕期保健知识讲座、母婴知识讲座、心理讲座等。
(六)对外开放。配合做好省总“冀工之家”微信端和河北职工服务网关于女职工服务平台建设,提倡更多的企业、现代办公大楼将“爱心妈妈小屋”对社会开放,为职业女性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贴心服务,实现全省“爱心妈妈小屋”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