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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公示公告

时间:2023-04-18

  根据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程序规定,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我县推荐的市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名单及主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至4月23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实名向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4752221

  通信地址:新河县总工会

  邮编:055650

  电子邮箱:xinhezgh@163.com

   

  新河县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