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
LongYaoXian

省级网站
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辛集定州省直
石家庄市新华区 石家庄市桥西区 长安区 裕华区 井陉矿区 藁城区 鹿泉区 栾城区 正定县 井陉县 晋州市 新乐市 赵县 高邑县 元氏县 赞皇县 平山县 灵寿县 行唐县 无极县 深泽县 石家庄市高新区
省级微信
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辛集定州
石家庄市新华区 石家庄市桥西区 长安区 裕华区 井陉矿区 藁城区 鹿泉区 栾城区 正定县 井陉县 晋州市 新乐市 赵县 高邑县 元氏县 赞皇县 平山县 灵寿县 行唐县 无极县 深泽县 石家庄市高新区
产业工会
河北翼家人华北油田职工之家河北军工之家港口惠冀航工会幸福e家河北省直属单位机关工会华能河北分公司工会冀中能源集团工会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维权案例

【维权】员工被封控,公司以旷工为由“开人”?法院判了

来源: 时间:2022-05-18 14:09

案例描述

【基本案情】

  疫情期间封控在家,收到上班通知,员工向老板说明因为疫情无法准时到岗,却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近日,浙江绍兴上虞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公司支付职工工资及经济赔偿金4万余元。

 

  陈某原是一家建材公司的员工,2019年3月份入职,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期限为2020年12月26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止。因工厂放假,陈某回河南老家。

 

  2021年8月,陈某所在地河南省尉氏县发生新冠疫情,无法返岗,其间陈某在微信上收到了该建材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以陈某自2021年8月1日起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旷工一个多月为由,通过微信通知双方劳动关系自2021年9月8日起解除。

 

  陈某于2021年9月23日向上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2021年8月份工资及经济赔偿金。

 

  劳动仲裁委审查后认定该建材公司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裁决该建材公司支付陈某2021年8月份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合计4万余元。该建材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因工厂放假回河南老家,后因当地新冠疫情管控措施而未能及时返岗,并非无故旷工。该建材公司仅于2021年8月25日在微信工作群发布所有员工须于9月1日到岗的通知,事后也未另行通知陈某到岗,即于2021年9月9日通知陈某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存在不妥。

 

  该建材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被告经济赔偿金,关于2021年8月工资,陈某未能到岗上班系其所在地因新冠疫情采取紧急措施导致,非因归责于陈某本人,应当视同陈某提供正常劳动,并由某建材公司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故判决某建材公司支付陈某2021年8月份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合计4万余元。

 

  法官表示,新冠疫情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疫情期间对于未到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详细了解未到岗的客观原因,积极与员工沟通,不宜贸然以未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邹倜然)

图片

来源:工人日报

编校:马晨琦、张秋晨

编审:曹堯

 

【办理过程】

【专家点评】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