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是2009年4月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三次联席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是由政府确定、各个部门配合、工会组织具体承办、多渠道募集帮扶救助资金,缓解职工遇到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的生活困难,兼具互助和公益救助性质的重要活动。根据《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管理办法》(冀工发〔2015〕12号)有关规定和《邢台市总工会关于2018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邢工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县总工会对2017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现将有关救助对象、相关注意事项及申报程序作以下说明,请仔细阅读。
一、救助对象
(一)不具备脱困条件、需要长期救助的特困职工。
(二)就读大中专(含高职)和高中的特困职工子女。
(三)患恶性肿瘤等十三种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的特困职工及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
(四)患恶性肿瘤等十三种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并参加本活动的职工及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患其他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医药费并参加本活动的互助职工家庭。
(五)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到基本生活的互助职工家庭。
二、救助期限
(一)救助期限每期为一年,即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期满,本期救助责任终止。如隔年继续参加活动,救助期限顺延一年。
(二)救助期限内,对同一救助事项原则上不超过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本级“职工互助医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三、十三种重大疾病包括:
注:必须是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确诊的。属于十三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的,不能按照十三种重大疾病以外其他疾病进行救助,同一住院病案(病历),不能重复申请求助。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梗死);
3、心脏支架手术;
4、心脏搭桥手术;
5、心脏瓣膜修补、置换手术;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重大器官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术;
8、肾病(尿毒症期)—需规律透析;
9、人工关节置换术;
10、白血病;
11、病毒性脑炎及脑膜炎;
12、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13、开颅手术。
四、申请“职工医疗互助”救助所需的材料
符合临西县“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救助的职工,请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一)大病
1、参加互助职工以及患病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已满18周岁,但尚就读于正规全日制学校的需提供有效学生证、学校(院、系)证明等资料;
2、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诊断证明)必须加盖医院红章;
3、住院费用单据复印件或医保中心提供的报销证明(门诊费用除外);
4、“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救助申请表;
5、互助职工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二) 意 外 事 故
1、交通意外: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2、火灾:消防部门的财产损失证明,现场照片;
3、其它所属材料(申请“职工医疗互助”救助所需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