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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21-11-18 16:12【字号:大 中 小】
工会方职工代表、企业方代表在柏乡县总工会副主席李硕、西汪镇总工会主席常美现场指导下签订了“1+3”集体合同(即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
今后,柏乡县总工会将坚持集体合同与女职工专项合同同步签订,进一步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扩大覆盖面,加强规范性,增强实效性,切实维护企业女职工在休息休假,生育子女以及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缓和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为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贡献工会力量。